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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做大做强襄阳国资国企

发布时间:2016-06-25 09:49:17

本报讯(记者王光辉 韩洁)6月2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省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壮大产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同其他改革一样,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一轮国企改革要加强党的领导,用股份制改造的方法,朝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达到上市的目标,继续做大做强国企。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以深化改革释放国有经济红利。国资国企改革不同于其他改革,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必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积极稳妥、蹄疾步稳,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要正确处理国与民的关系,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确处理政与企的关系,大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正确处理进与退的关系,大力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把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企业经营统一起来,真正把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经营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会议要求,要解放思想,强化责任,以强有力的领导夺取国企改革新胜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市国资委要承担推动改革的第一责任。国资委要把国企改革作为头等大事,抓好统筹协调,促进各项改革措施横向协调、纵向衔接、有序推进。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积极做好配合,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把襄阳的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会议还研究了《襄阳市综合执法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法治建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襄阳实际,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建立统一的综合执法统筹制度、统一的执法程序路线图制度、统一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审查制度、统一的法制审核制度、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五统一”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对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过程监督、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综合执法改革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科学建立对应的“五统一”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多层执法问题,不断提高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努力达到统筹最强、机制最好、监督最严、服务最优等“四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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