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家海域利益、配合國家海洋的未來發展策略,特區政府已於去年通過了《訂定船舶通行及船舶上人員的規範》(第21/2015號行政法規)、《海上傾倒疏濬物管理制度》(第22/2015號行政法規)、《修改第14/2013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23/2015號行政法規),並與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國家海洋局簽署了三項合作安排協議,今後特區將逐步制定、完善一套符合國家海洋管理需要、澳門特區未來發展,並兼顧促進與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海域綱要制度。為此,特區政府早前已成立了由多個職能部門組成的《海域綱要法》法規草擬小組,正展開相關的立法研究及草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