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江西新闻

未见文件 村民连遇两次强拆

发布时间:2016-07-05 17:52:09

■涂文华、记者黄祥晟/文

6月28日,家住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涂黄村的居民黄忠致电本报热线称,他是做电子元件生意的,2015年4月,他家房子被村委会强拆了,房间里价值近70万元的货物全被压在被拆的房子下面,损失巨大,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村民

遭遇两次强拆 近70万元货被压毁

6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塘山镇涂黄村,围墙外有涂黄村旧城改造综合性住房小区工程总平面图,围墙内的房子已拆迁完毕,正准备开工建设。

在黄忠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他倒塌的房子处,看到地上有一个前涂村27号的门牌号。黄忠告诉记者,村里的房子2014年11月就开始拆迁了,他家房子在2015年4月11日和15日分别遭遇两次强拆。“第二次,我们都还在家里,直接被拖出来,村委会用挖掘机把我家房子拆掉了。我和我弟都是刚结婚,家里的房子还是新装修的。当时,我没有见到任何关于要强拆我家房子的文件,房子里还积压了价值近70万元的电子货品。当时村里未对我家货物作任何清点,就这样,全压毁了。现在过渡费及赔偿款一分都未拿到,我的损失到底谁来赔?”

村委会

90%以上签约同意拆迁可强拆

随后,记者随黄忠一起来到涂黄村村委会,村支部书记黄翔称,该项目村委会于2014年5月份向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于当年9月份获批复。2014年11月开始第一批拆迁,全村160户村民,当时近18户未同意签约,他们多次解释,最终强拆了7户。

“这是由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的。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建设,90%以上签约同意拆迁,对于不配合的居民,可以进行强拆。强拆前,我们也对黄忠家的门窗进行了一次敲打,警告他们配合拆迁工作,但他们对此抗拒,我们只能强拆了。”黄翔说,对于货品损坏,因为压在房底,无法对证,但拆迁前工作人员估价最多几万元。考虑到被拆迁方的心理,作为人道主义的精神安慰,村里也进行过几次会议,决定最多赔偿10万元。如果实在不行,被拆迁人可拿出还有多少存货的证据来,赔偿问题可再作商量,或走法律程序。

区拆迁办

没有“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就可强拆”这一规定

为此,记者咨询了青山湖区拆迁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南昌市旧城改造拆迁工作中,并没有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就可通过强拆他人房屋或毁坏他人私人财产的规定。关于农村拆迁安置问题,有相关规定,超过90%的村民同意拆迁,市区政府便可将此项目纳入拆迁计划,但也不存在强拆一项,若是需强拆,必须经由法院批准,只是过程会比较复杂和缓慢。另外,拆迁前,需要对被拆迁人的物品列出清单以及装潢程度进行估价,再作补偿方案。

该工作人员说:“涂黄村拆迁之事,是由区拆迁办政策性指导,但是主拆单位还是村委会。对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前存在着分歧,双方可走法律程序解决。”

律师

拆迁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

盈科律师事务所南昌分所高级合伙人周斌律师表示,拆迁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私人财产应由本人处置决定,当地部门在未经被拆迁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拆迁,属侵权行为。在拆迁过程中,对于物品保全的责任,存在两个方面,第一,因此行为属违法强拆,拆迁方需承担大部分责任;第二,从物品价值角度来看,房屋内存在多少物品,被拆迁方也需要提供一定物品清单或数据证据。

  • 上一篇:一夜春风来万树梨花开 修水推进“党建+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纪实
  • 下一篇:长江 鄱阳湖:汛情告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