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和乐镇镇政府一公务员路边停车急开车门……
撞倒电动车主后玩起“躲猫猫”
交警部门认定其负全责,昨日露面支付5000元医疗费
符某(右)向伤者赔礼道歉
本报讯6月17日11时,在万宁市万城镇工作的石磊(化名)骑电动车出门,行驶到万城镇人民街农业银行门口附近路段时,一辆轿车急停路边,司机突然打开车门,石磊避而不及,右下肢被车门撞伤。事发后,交警认定轿车驾驶员符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石磊在医院住院治疗半个多月,多次联系符某,但符某找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当石磊得知符某的公务员身份后,遂将情况向万宁市和乐镇党委书记吴云峰反映。吴云峰了解情况后,对符某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责成他到医院支付伤者的医疗费,并向伤者赔礼道歉。
记者廖自如/文李志良/图
男子突然开车门,电动车主遭了殃
7月4日,在万宁市万城镇工作的石磊向本报反映,6月17日11时,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到万城镇人民街农业银行门口附近路段时,一辆轿车急停路边,司机突然开车门瞬间将他撞倒,导致他右下肢受伤,难以行走。“我当时疼痛万分,可符某却叼着烟一直打电话看手机,完全不顾我的伤情,无奈之下我自己打了120叫救护车。”石磊告诉记者,到医院检查后,他自己垫付医疗费并办理了住院手续。据石磊的主治医生冯医生介绍,当时患者右腿软组织及右脚踝出现大面积挫擦伤,右小腿肌肉淤血形成肿块。“当时下肢肿得裤子都穿不进,我按医嘱向单位请假住院治疗。”石磊说。
事发当天,万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勘查,并按简易程序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者在认定书上看到,“当事人符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当事人石磊属正常行驶。本交通事故是因当事人符某的过错造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当事人符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石磊不承担本交通事故的责任”。
石磊告诉记者,6月27日、28日,7月2日、4日,他多次打电话给符某,对方却找各种理由避而不见,称自己在外地出差,过几天有空再来医院看望。“事发后符某一直借故不露面,没有道歉,也没到医院探望,作为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一直称在外地出差,实在不可理喻。”石磊说。
肇事者“消失”多日,昨露面向伤者赔礼道歉
在交警协调过程中,石磊得知符某是万宁市和乐镇镇政府公务员,7月4日,石磊将情况反映给万宁市和乐镇党委书记吴云峰。“当时吴书记告诉我,符某的确是和乐镇镇政府公务员,兼和乐镇纪委委员,他没有接到符某请假和出差的申请。吴书记还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符某负全责,符某避而不见受伤的当事人,欲逃避责任是非常错误的。”
7月4日晚,记者就石磊反映的情况联系了万宁市和乐镇党委书记吴云峰。他告诉记者,得知情况后,他严肃批评了符某的行为,责成他尽快到医院支付伤者的医疗费,并向伤者赔礼道歉。
昨日上午,记者在万宁市万城镇见到了符某。符某告诉记者,他今年31岁,万宁市和乐镇人,在和乐镇镇政府已工作8年。符某坦承,开车门撞伤石磊,是他的过错,他不去医院看望石磊,是心里有顾虑。符某称,在石磊住院期间,他先后两次委托一个朋友给石磊交了医疗费:一次是600元,一次是1000元。
昨日11时,符某来到万宁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病房,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并向石磊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