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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116路“锁喉男”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6-07-07 08:27:10

沈阳: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116路“锁喉男”被刑拘

新闻回放

7月4日10时许,45岁的乘客李某某因女司机未回应其临时下车的要求而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导致公交车肇事。

事件进展

7月6日,李某某因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嫌犯李某某。

7月4日10时许,一辆116路公交车正沿着昆山东路行驶,车内男乘客李某某一边叫着“停车”,一边用手掐住未回应他要求的女司机的脖子,导致车辆失控,冲向旁边的人行道,造成两名行人受伤,一人头部受轻伤,另一人右脚脚踝骨折,至今仍在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市民拨打110电话,民警在现场将李某某抓获。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公交车司机。女司机告诉记者:“他喊下车,车上人多我没听见。他就过来戳我头,后来又掐我脖子,这才出的事。”其他乘客也表示,公交车上一直有报站提醒,不知道李某某为何没下车。而且,李某某喊要下车的时候,公交车已经驶出站台300余米了。

对话嫌犯

“我认为女司机也有责任”

7月6日,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已将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李某某刑事拘留。当日,记者在浑南区看守所采访了李某某。

李某某今年45岁,陕西铜川人,来沈阳办事。事发当天,他准备乘公交车到火车站看车次准备买票回家。李某某称,公交车到达“沈阳北站北”站停车后,只下去了一名乘客就继续前行了,自己没来得及下车。“我喊了十几遍她一直不停车,都没有理我。我就动了手。”李某某称,自己前一天喝了一斤多白酒,几瓶啤酒,“脑子也不太清楚。”

李某某称,自己掐司机是有些冲动,但只是想吓唬一下女司机。记者让李某某总结出事儿的原因。李某某竟说:“什么原因?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也没碰她的手,她车就那样开的我也没办法。”

记者:车祸和你没关系?

李某某:我就掐她脖子了,能有多大关系?我又没动方向盘,她可以踩刹车。

记者:你掐住司机的脖子,她能正常开车吗?

李某某:她应该刹车,和我说一下也行嘛,她可以把车停下。我觉得她就是故意把事情搞大,公交车司机肯定比一般司机技术要好。有的司机心脏病突然发作,都能把车刹住,她怎么不能?

记者: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你后悔吗?

李某某:我后悔掐她脖子,也觉得这司机素质太差了。她不至于马上就把车乱开嘛!最起码她也有责任。

采访过程中,李某某称,自己并不会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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