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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干活时眼睛受伤新老东家都不认账 到底该找谁

发布时间:2016-07-07 11:53:07

劳动部门:建议新老东家一起告

7月5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针对江成现在这样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要解决江成医药费和误工费等问题,关键是明确当中的劳动关系,就是江成到底帮谁干活?

新东家也好,老东家也好,只要劳动关系明确了,其他问题都迎刃而解。为此,该负责人建议江成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新老东家都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来搞清楚自己帮谁干活的问题。

律师:理清与老东家之间法律关系是关键

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涂政律师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

针对江成在工作中出现的事故,首先要理清江成与“香楠雅阁”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就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加工承揽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则发生事故后责任的承担就会不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如认定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则可认定为工伤事故。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通常情况下,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对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的过程中的风险责任不应承担责任。另外,“香楠雅阁”与江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由于法律规定的延继性,“帝禾”与江成亦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知道签订不同的合同,发生事故后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涂律师建议相关单位或个人,不管签订何种合同,要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办理相关的商业保险,如果发生事故,当事人可以得到一定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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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时眼睛受伤 新老东家都不认账

我到底帮谁干的活?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当中受了伤,却陷入了不知道找谁报销医药费和索要误工费的尴尬处境。因为他所打工的那个厂子前不久换了老板,而他干的活又是前一个老板遗留下来的。为此,新老板让他找原来的老板负责,原来的老板说厂子都转让了,让他去找新老板。

 江成右眼受伤。(江成提供)

江成右眼受伤。(江成提供)

受伤木工:6000多元医药费无着落

47岁的江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14年底,他来到市区金鸡岭毛家村2号“香楠雅阁”家具厂(以下简称香楠雅阁)做木工活。今年3月5日,那个厂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更名为“帝禾红木制作中心”(以下简称帝禾),他继续留在那里干木工活。

4月18日晚上8点左右,江成操作机器切割木头,被一块飞溅出来的碎木砸中右眼,当即肿了起来,看不清事物。事发后,车间主任闻讯赶了过来,指派一名采购员送江成去市人民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发现他的右眼视力已降至为0.1。后来,江成住了6天院,花了6000多元医药费。

江成认为,自己是在做工期间受的伤,这医药费理应由老板帮出,并且还应该拿到一定的误工费。

然而,让江成尴尬的是,他出院后先后找过“香楠雅阁”和“帝禾”的老板,他们都说他受伤与自己公司无关,并且都说了自己的道理。

老东家:家具厂都转让了

江成联系上了原“香楠雅阁”家具厂老板侯先生,他说,今年3月5日,“香楠雅阁”家具厂就已经转让给了“帝禾”。

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他出示了一份“家具厂转让协议”给江成看。当中第八条内容为:“‘香楠雅阁’签订的未完成的生产订单、来料加工订单由‘帝禾’继续完成,订单完成后,尾款由‘帝禾’收取。同时,‘香楠雅阁’应将来料加工的木材和订货单据、已收预付款(定金)情况悉数转交给‘帝禾’,并配合‘帝禾’按客户要求完成生产直至顺利交货。”

据此,关于江成做工受伤要报销医药费和索要误工费的事,侯先生让他去找“帝禾”的老板。

新东家:做的是前老板留下来的活

“帝禾”的袁经理认为江成做的是前一个老板遗留下的活,跟“帝禾”没有关系。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江成多次与袁经理协商都没结果,直至6月27日,江成收到袁经理发来的短信,让江成把医药费的原始发票拿给他,便于他去处理医药费。

江成告诉记者:“我没有把发票给他,因为在收到短信的前两天,袁经理喊我去他办公室,他说他想办法用保险给我报销医药费,能报多少报多少,报不了的话,他就拿自己的工资帮我报销一半的医药费。”在江成看来,他在那里做事,前后两个老板都没有给他买过保险,也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袁经理不仅没提误工费的事,医药费也摆明只愿给一半。“我接受不了。”

“帝禾”是桂林帝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一个公司。7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桂林帝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采访了袁经理和董事长宋先生。

袁经理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不愿意跟江成谈医药费的事,是江成一直不肯拿医药费发票的原件过来给他,所以事情没法谈。

关于医药费报销一半的原因,袁经理解释,江成原来是帮“香楠雅阁”做事,是包工性质的,包工协议也是江成跟“香楠雅阁”的老板谈的,“帝禾”收购“香楠雅阁”后,只是提供场地和设备给江成去做完那些没做完的家具而已。另外,根据“行规”,江成是做包工的,不属于“帝禾”的员工。

宋先生认为江成是“无理取闹”,他说:“我们没有收购‘香楠雅阁’公司,只是收购他们的设备。江成当时是在‘香楠雅阁’做包工,严格来说,他根本不属于‘香楠雅阁’的工人,所以也没有买保险。我们也是江成受伤之后才知道‘香楠雅阁’没有给他买保险。”另外,宋先生的观点与袁经理一致,虽然未完成的订单是由“帝禾”来继续完成,但是,未完成的那些活,是包工性质的,是江成之前跟“香楠雅阁”谈下来的,跟“帝禾”没关系。他建议江成去找劳动仲裁,该“帝禾”负责的费用,“帝禾”一分不少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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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时眼睛受伤 新老东家都不认账

我到底帮谁干的活?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当中受了伤,却陷入了不知道找谁报销医药费和索要误工费的尴尬处境。因为他所打工的那个厂子前不久换了老板,而他干的活又是前一个老板遗留下来的。为此,新老板让他找原来的老板负责,原来的老板说厂子都转让了,让他去找新老板。

 江成右眼受伤。(江成提供)

江成右眼受伤。(江成提供)

受伤木工:6000多元医药费无着落

47岁的江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14年底,他来到市区金鸡岭毛家村2号“香楠雅阁”家具厂(以下简称香楠雅阁)做木工活。今年3月5日,那个厂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更名为“帝禾红木制作中心”(以下简称帝禾),他继续留在那里干木工活。

4月18日晚上8点左右,江成操作机器切割木头,被一块飞溅出来的碎木砸中右眼,当即肿了起来,看不清事物。事发后,车间主任闻讯赶了过来,指派一名采购员送江成去市人民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发现他的右眼视力已降至为0.1。后来,江成住了6天院,花了6000多元医药费。

江成认为,自己是在做工期间受的伤,这医药费理应由老板帮出,并且还应该拿到一定的误工费。

然而,让江成尴尬的是,他出院后先后找过“香楠雅阁”和“帝禾”的老板,他们都说他受伤与自己公司无关,并且都说了自己的道理。

老东家:家具厂都转让了

江成联系上了原“香楠雅阁”家具厂老板侯先生,他说,今年3月5日,“香楠雅阁”家具厂就已经转让给了“帝禾”。

为了证实自己的话,他出示了一份“家具厂转让协议”给江成看。当中第八条内容为:“‘香楠雅阁’签订的未完成的生产订单、来料加工订单由‘帝禾’继续完成,订单完成后,尾款由‘帝禾’收取。同时,‘香楠雅阁’应将来料加工的木材和订货单据、已收预付款(定金)情况悉数转交给‘帝禾’,并配合‘帝禾’按客户要求完成生产直至顺利交货。”

据此,关于江成做工受伤要报销医药费和索要误工费的事,侯先生让他去找“帝禾”的老板。

新东家:做的是前老板留下来的活

“帝禾”的袁经理认为江成做的是前一个老板遗留下的活,跟“帝禾”没有关系。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江成多次与袁经理协商都没结果,直至6月27日,江成收到袁经理发来的短信,让江成把医药费的原始发票拿给他,便于他去处理医药费。

江成告诉记者:“我没有把发票给他,因为在收到短信的前两天,袁经理喊我去他办公室,他说他想办法用保险给我报销医药费,能报多少报多少,报不了的话,他就拿自己的工资帮我报销一半的医药费。”在江成看来,他在那里做事,前后两个老板都没有给他买过保险,也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袁经理不仅没提误工费的事,医药费也摆明只愿给一半。“我接受不了。”

“帝禾”是桂林帝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一个公司。7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桂林国家高新区创意产业园桂林帝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采访了袁经理和董事长宋先生。

袁经理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不愿意跟江成谈医药费的事,是江成一直不肯拿医药费发票的原件过来给他,所以事情没法谈。

关于医药费报销一半的原因,袁经理解释,江成原来是帮“香楠雅阁”做事,是包工性质的,包工协议也是江成跟“香楠雅阁”的老板谈的,“帝禾”收购“香楠雅阁”后,只是提供场地和设备给江成去做完那些没做完的家具而已。另外,根据“行规”,江成是做包工的,不属于“帝禾”的员工。

宋先生认为江成是“无理取闹”,他说:“我们没有收购‘香楠雅阁’公司,只是收购他们的设备。江成当时是在‘香楠雅阁’做包工,严格来说,他根本不属于‘香楠雅阁’的工人,所以也没有买保险。我们也是江成受伤之后才知道‘香楠雅阁’没有给他买保险。”另外,宋先生的观点与袁经理一致,虽然未完成的订单是由“帝禾”来继续完成,但是,未完成的那些活,是包工性质的,是江成之前跟“香楠雅阁”谈下来的,跟“帝禾”没关系。他建议江成去找劳动仲裁,该“帝禾”负责的费用,“帝禾”一分不少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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