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一男子贾某某酒后与铜川某汽修厂负责人争吵打架,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醒酒。期间,贾某某在审讯室对民警不停地辱骂。目前,贾某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金锁派出所所长陈再兴介绍,8月4日凌晨1时许,五十多岁的贾某某一人独自喝完一瓶白酒后,只身前往印台区某汽车维修公司,交谈自己大货车被交警扣押的事宜。
“某汽修厂有人闹事,正在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位50多岁的男子一身酒气正与该汽修厂负责人韩某某争吵撕拉当中,民警上前立即将该男子控制,带回派出所醒酒。该男子被传唤回派出所后,在候问室内对派出所民警不停辱骂。次日,贾某某酒醒后,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贾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不已。
“我当时因为他喝酒了,没有让他进入公司院内,没想到他就用暖水瓶砸过来了,然后我们就吵了起来。”韩某某告诉民警,争吵中,贾某某从大门翻了进去,双方扭打在一起。
双方厮打过程中,造成韩某某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左侧前臂皮肤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贾某某由于从门上掉下来造成右侧胳膊皮肤擦伤,胸部背部疼痛。
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对贾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记者 侯建 实习生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