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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实行“4+1”机关工作模式

发布时间:2016-08-30 19:00:44

8月2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孟冬起床后,将自己的白色警服熨平,对照镜子穿戴整齐后早早地走出了家门,骑上警用摩托车上路执勤。从这一天起,沈阳交警开始实行“4+1”机关工作模式。

据了解,2000年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2.8万辆,如今全市注册机动车数量已经超过了180万辆,同比增长了近6倍。2000年,全市共有交通警察1948名,而目前全市交警总数为1920人。交通科技管理效能虽然大幅度提升,但仍难以弥补警力不足造成的交通管理困难。为此,交通警察局决定盘活警力资源、减轻基层负担,率先推出“4+1机关工作模式”,即交警机关全体领导干部、民警,在现有开展早、晚高峰加勤和确保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每周至少保证一天下到路面和基层一线,与基层交警大队民警共同疏导路面交通,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服务。

首批在机关组织的包括交警局领导,处、科级干部在内的50名精干警力,组成摩托车巡逻队,实行实名制安排、管理和督导,在青年大街、南京街等主要道路及交通拥堵路段,采取定岗、定线、定区域的方式开展巡逻管控。主要负责指挥疏导、违法查处、静态管理、事故处置、设施巡查、督导检查、服务群众、应急处置等8项勤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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