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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推进文化改革每年投入100万元奖励文艺创作

发布时间:2016-08-31 16:39:20

人民网西安8月31日电(高岗)记者从铜川市委宣传部了解到,2016年以来,铜川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从政策、资金、评奖等方面进行引导、扶持和规范,支持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发展,实施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

改革文艺评奖制度 评奖项目从7项缩减为3项

8月16日,铜川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全市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管理办法》,完善评奖制度,规范评奖程序,明确了奖项设置,压缩了评奖奖项,使全市性常设文艺评奖项目从原来的7项缩减为3项,即铜川市重大文艺精品奖、铜川市星辉文艺奖、铜川文学奖;保留了1项全市性节庆活动文艺评奖即铜川市文化艺术节奖。

该《管理办法》共15条,强调了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改革目标和评奖标准,明晰了全市性文艺评奖的审批申报内容、奖项设置、评审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了评奖经费的保障问题。使奖项设置更加科学,评奖数量更加合理,评奖标准更加严格,评奖程序更加规范,对文艺工作者的激励更加有力,对创作生产的导向更加鲜明。

每年投入100万元扶持文艺精品创作

8月16日,铜川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铜川市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该《办法》扶持的范围为,该市文艺创作单位(个人)或市域外单位(个人)以铜川历史文化和发展实践为题材创作的文艺作品,门类包括文学、戏剧、影视、美术、书法、摄影等。

该《办法》规定,每年由市财政列入预算100万元,用于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文艺创作重点项目扶持每年组织实施一次,每年扶持5—10个项目,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扶持标准为:电影、电视剧每部不超过20万元,舞台剧、广播剧每部不超过10万元;电视专题片、纪录片每部不超过10万元;动漫影视作品每部不超过5万元;影视剧本、舞台剧本每部不超过5万元;长篇小说、报告文学每部不超过3万元;其他门类为1—3万元。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演出 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2015年7月,铜川市被文化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铜川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扩大了政府购买对象以及服务品种、范围。2015年,政府首次将民营文化企业纳入到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演出范围;2016年,又将购买范围拓展到了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演出场次也从2014年的200场次提升到2016年的750场次,演出服务进一步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同时,铜川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类项目建设,新建铜川大剧院、全民健身馆、铜川体育馆、孙思邈纪念馆、铜川博物馆和铜川工人文化宫等6个文化体育场馆。总投资1.9亿元的孙思邈纪念馆项目,预计年内可完成布展并对外开放;总投资6000万元的全民健身馆项目已于今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7月竣工;其余项目已于7月19日举行了集中开工仪式。

“文化引领”战略写进铜川“十三五”规划

在《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铜川市委、市政府把实施“文化引领”战略作为“六大战略”的首要任务写进规划中,体现了铜川市委、市政府在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上的定位和突破。

据悉,按照铜川“文化引领”发展战略的主要思路和目标,该市全力打造五大文化品牌:照金红色文化、药王养生文化、耀瓷文化、佛教文化、工业遗产文化,精心建设四大景区:照金香山、药王山、玉华宫、陈炉古镇。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建设全景铜川,构建‘一心两轴四区多点’的全域旅游新格局,把历史文化基因融入城市建设,把景区打造成精品,把城市打造成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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