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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长胡和平集中回复人民网网民5条留言

发布时间:2016-09-02 11:57:36

陕西省省长胡和平集中回复人民网网民5条留言

给陕西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西安9月2日电(刘冰)近日,陕西省省长胡和平集中回复人民网网民5条留言,所涉及地市均为西安,内容包括幼儿园资质、工资拖欠、违建拆迁等问题。具体如下:

网民留言:无证黑幼儿园

领导你好,在我们未央区华远君城小区19号楼下去年违规开办了一家大型无证黑幼儿园,这个幼儿园就开在二个居民楼之间,紧挨着居民窗户边上,受条件限制一二楼没有幼儿活动场地,硬是在五楼房子顶上拼凑一个幼儿活动场地,幼儿上下楼顶十分的不安全而且楼梯陡峭危险重重,给幼儿园周围居民带来无休止噪音问题,大明宫规划局去年早已下文说此建筑不适合开办幼儿园,可是几个投资人看到幼儿园利润丰厚,硬是不顾周围居民强烈反对下开办幼儿园,在没有任何资质,合法手续状况下一年多来已经违规招收近200名幼儿,未央区教育局领导充当黑幼儿园保护伞,以各种借口敷衍,推卸监管责任,导致此黑幼儿园规模越来越大,给周围居民住户带来更大的噪音。请想一想没有黑后台没有保护伞,黑幼儿园在没有资质,没有合法手续状况下,能开办一年多吗?希望领导关注此事。再说一下华远君城小区本身就有正规大型的幼儿园。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未央区政府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征求各方意见,待达成共识后,将妥善解决该区域幼儿入园问题。【详细】

网民留言:讨要工资

胡省长你好!当你看到这份留言时说明我真的没有一点办法。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者,于今年三月25日在西安聚泰隆餐饮有限公司饭店干采购一职,工作期间到五月20日未发一分工资,本来是每月15号发,却一直拖着公司所有员工20几人都未发。对于拖欠工资,我们去过劳动局很多次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仲裁也去了,得到回复是最早明年有结果,对于我这样的打工者就是靠工资生活,工作期间老板还借我一些存款总共将近2万元,一直拖着不给我,现在真的一点办法没有。现在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都是按法律走,老板没事就说政府有人什么事也不怕,能拖就拖,能不给就不给,像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真的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还有一事在索要工资期间我们也曾寻求过媒体,但是都是向上汇报,一直没有人关注。我们公司有位大姐家里很困难,前段时间出去找工作,白天找工作,晚上靠捡垃圾生活,看有谁的剩饭就用来填饱肚子。我们只是想要回属于我们自己那份工资,那是我们辛苦赚来的,希望胡省长能体谅体谅,在这我感激不尽,谢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未央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于2016年5月25日受理了你的仲裁申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告知你,将按照劳动争议程序解决拖欠你的工资问题。【详细】

网民留言:违建投诉该找谁?

521医院南侧大规模违建并未完全停工。最近几天南侧建筑陆续进行封顶施工,内部施工。现在打电话给城管、土地、街道办,他们已经疲惫了,要么推脱,要么说知道了等回复。其实各个部门让人感觉有心无力去监管解决,可见问题的深度。

我问工地工人情况,工人回复“南边这一排赶工呢,说是今年7月要开业。北边的一排不管了。”我不相信政府查处违建的决心有所动摇,保护居民利益的行动有所妥协。因此想再次确认查处情况,7月开业是否属实,加班赶工又是为何?

最后,希望省长给个准确的有效的投诉电话或投诉渠道。真正发动群众力量,抵制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雁塔区政府已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对场内人员进行劝离并封闭场地,同时动用大型机械对市场道路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建市场已全部查封。【详细】

网民留言:拆迁不发过渡费

西安未央区八家村拆迁至今已4年了,拆的乱七八槽,回迁房至今还没有任何迹象。村里脏乱差 搬迁的群众民不聊生,生活难以保障 过渡费也不发放,政府也不为民着想,成了3不管的地方,投诉多次,现在也没给个答复。有资料显示我们村不属于城中村改造,那为什么还要拆迁,谁给的权利?无视国家的法律,胡乱拆迁,难道村委会不属于国家吗?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清楚,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该村于2014年列入西安市城改计划,目前整村大部分己完成拆迁,正在进行安置楼基础施工。因资金紧张,拖欠村民约一年过渡费。经浐灞管委会与开发商协调,城改开发企业已发放部分逾期过渡费,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发放剩余部分。对此,浐灞管委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协调,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详细】

网民留言:政策咨询

尊敬的领导:

我2013年考取了高陵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从教类”教师岗位,当年五月份签订服务协议,七月份到人社局报到并上岗,到2016年已工作满三年了!根据,“陕政办发〔2011〕46号”规定,“对招录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以及“陕人振办函〔2012〕6号”规定,“服务年限起始日期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时间为准”。由于家在外地,家里又只剩母亲一人,来回路途实在遥远,不便照顾母亲,我今年想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请问如何在高陵区人社局开具同意报考证明,需要走哪些程序?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党和政府“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希望人社局能够认真贯彻“陕政办发〔2011〕46号”和“陕人振办函〔2012〕6号”文件精神,给一个在外漂泊的游子孝敬年迈母亲的机会。敬盼回复!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高陵区人社部门已与你取得联系,详细解答了相关政策。待你取得你所在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区人社部门将为你出具相关证明。 【详细】

陕西省省长胡和平集中回复人民网网民5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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