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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西宁市发生电信诈骗11起

发布时间:2016-09-14 03:44:28

青海新闻网讯 9月12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9月5日零时至9月11日24时,我市共接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警情11起。上周发生的案件从作案手段分析,网络诈骗8起:网上购物3起,冒充客服1起,网上办理信用卡2起,冒充企业公司负责人2起;电话诈骗3起:冒充公检法诈骗1起,冒充熟人诈骗1起,其他诈骗1起。

高发类型:网络诈骗

上周网络诈骗持续高发,11起有效警情中有8起系通过网络方式实施的诈骗。其中,冒充企业公司负责人,通过QQ向财务人员发布转账命令而成功实施诈骗的案件有2起,其中1起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目前该案已由西宁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受理并展开进一步侦查工作。

8月3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曾专版发布关于最新诈骗手段的预警通报,详细介绍了冒充单位领导或企业公司负责人,通过QQ向财务人员发出转账汇款指令进行诈骗的全新诈骗手段。为进一步向企业公司及时预警,避免遭受财产损失,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的安排指示,该中心于9月8日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召开联席会议,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公司防范诈骗的安排部署工作。下一步,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还将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深化合作机制,拓展防范诈骗的全新工作格局。

真实案例

9月8日,刘某报警称:在QQ群内,被一名冒充公司负责人的男子,以合同付款为由,通过网银分两次向其账户转款百余万元。随后经核实系有人冒充公司负责人身份,随即报警。

骗局套路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前往往利用黑客技术侵入受害人QQ系统,掌握受害人的聊天记录,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然后将老板的QQ号码从受害人好友中删除,再将临时申请的QQ号码更换成老板的头像、名字、签名等。接着,犯罪分子模仿老板的语气询问公司账户情况,然后谎称支付货款、汇款账号有变动或直接下达转账命令等,并将自己事先准备的账号发给公司财会人员,让其往指定账户汇款或转账。

警方在侦办该类型的案件中,了解到平时公司企业老板转账、汇款时也会通过网上QQ与财会人员进行沟通,故在QQ上接到“老板”指示后,财会人员一般都不会通过电话确认,就直接进行汇款、转账。此类诈骗案件隐蔽性强、迷惑性大、诈骗成功率高,有再次发案的可能。

警方建议

公司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需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特别是财务人员的电脑及手机应该做到定期杀毒,防止在互联网办理业务时相关信息泄露。

公司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在银行汇款、转账等涉及钱财的业务,不要轻信QQ等网络交流信息,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辨别真伪才能操作,杜绝财务人员仅凭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就转账汇款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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