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辽宁新闻

我省召回韩束等19批次防晒品

发布时间:2016-09-17 13:07:26

食药监总局发布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其中19批次从我省检出,包括韩束、赫拉等防晒类产品上“黑榜”。被通报的79批次产品已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

我省检出的这1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中,包括在沈阳采样的1批次韩束防晒乳,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1批次馥佩双效防晒霜SPF30PA++,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在辽阳采样的1批次赫拉清透防晒乳SPF30+,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含量6.17%);在盘锦采样的1批次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在铁岭采样的1批次里美水凝保湿防晒精华露,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等。

在省外检出的产品中,涉及1批次李医生防晒美白B.BSPF18绿色存在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情况;在广州市采样的1批次植物医生隔离霜SPF15PA+,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并且存在产品名称与批件产品名称不符的情况等。

省市食药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上述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等问题。提醒消费者购买这类化妆品时注意查看包装标识中是否标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产品还要查看是否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检查是否为合格产品,还可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查询。

目前,食药监部门正在对上述产品的的相关生产(代理)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采取召回等相关措施。

  • 上一篇:沈今起严查景区餐饮价格欺诈
  • 下一篇: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F30产品及智能改造项目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