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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塘养殖户偷电 电力抢修工敲诈

发布时间:2016-09-28 14:16:23

2015年6月至7月,奉贤连续发生多起虾塘养殖户被穿着电力公司服装的人以他们存在偷电行为,要举报到电力公司对他们进行罚款为由勒索钱财的案件。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邵某和张某提起公诉。

60岁的老张在奉贤四团承包了几亩虾塘,2015年6月20日,电力抢修工王某、邵某和张某在老张虾塘附近抢修电线。张某发现老张的电箱不对劲,疑似偷电。张某和王某、邵某商量后,决定由王某吓唬一下老张,“敲点钱”花花。

王某告诉老张,他们查了电箱,老张有偷电行为,他们也拍了照,回去后要上报领导,罚老张钱。老张害怕了,因为虾塘用电量大,所以老张偶尔会和其他养殖户一样在电表上做点手脚,偷过一两次电。

由于心虚,老张希望王某等三人能通融一下,并拿出100元钱给了王某。王某见老张只拿出100元,顿时怒气冲冲:“100元怎么弄?”老张于是到附近一家小杂货店问店主借了400元,连同刚才的100元给了王某。王某拿到老张给的500元后说:“你偷电的事情是之前发生的,我们科室内还有其他人,所以500元肯定是不够的,过几天再来你这边拿钱。”

过了几天,王某等又开着电力公司的抢修车到了老张的虾塘。见他们来了,老张拿出准备好的500元给了他们,这才算息事宁人。

后经警方调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邵某和张某。据王某、邵某和张某到案后交代,2015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他们借电力抢修工身份,以虾塘养殖户有偷电行为要罚款为要挟,先后3次向奉贤四团地区养殖户索要2900元钱财。

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邵某和张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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