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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 权威部门解答办理疑问

发布时间:2016-10-03 02:28:05

昨日,太原市本级及城六区,在同一时间、七个会场面向社会同步举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揭牌及颁证仪式,标志着我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权、草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市域全覆盖。今后,原有的“大红本”将被“不动产权证”替代,市民买房办证也不必国土、房管部门两头跑了。当天上午,在长风商务区的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和副市长张齐山共同为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并颁发我市城区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在活动现场,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不动产登记具体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

不动产登记共9类

[问]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询问,不动产指啥?具体哪些内容可以登记?

答:“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共有9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小产权”不能领证

[问]之前的小产权房可能在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取得合法的“身份”吗?

答: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须依法登记,任何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不动产,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原房产证依旧有效

[问]如果产权不发生变化,需要换证吗?

答:不动产登记遵循“自愿登记”的原则,不会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原权利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对老百姓持有的旧证书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只有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才会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与房产税挂钩

[问]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是什么关系?

答:不动产统一的核心职能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其不与房地产税挂钩。

造假后果很严重

[问]如果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提交假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答: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身份编号”全国唯一

[问]与原有的《房产证》相比,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有啥不同?

答:从外观看,“不动产权证”接近于现在的“房产证”。外页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这几个字,内页罗列的信息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等。原先,“房产证”不写房屋使用年限,而是备注在土地证上。“不动产证” 则明确要求注明“起和止日期”。这么一个红本本,最特别的还在于唯一的 “身份证号”。也就是说,每个不动产权利证书,都有一个不动产单元号,就是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查询不动产信息只要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此外,新的不动产权证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附图页有金属线,防伪功能十分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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