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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域发证

发布时间:2016-10-05 04:56:30

市县两级共设立107个不动产登记机构

本报讯(记者张晓敏 通讯员王建伟)9月30日,太原市本级及城六区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全省进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它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以及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申请登记统一到国土部门,有利于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有利于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和冲突,确保不动产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同时通过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水平,简化办事流程。
我省从2014年6月18日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共设立107个不动产登记机构,落实编制1732名,全面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同时,我省107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全部启动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10月1日起,公众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领到的将是标有“不动产单元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接下来,国土部门将科学设置服务窗口,优化办事流程,公开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同时,按照制度先行的要求,配套出台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办法细则,确保登记发证的唯一性、统一性、合法性,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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