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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一男子冒充离异警察骗女同学60万

发布时间:2014-12-31 10:06:19
南都讯 惠城区一名男子冒充离异警察,博取女同学欢心,从而骗钱。昨日,惠城区法院通报,该男子犯招摇撞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男子黄某今年36岁,中专文化,没有正当职业。2013年11月,黄某鑫在微信上与小学女同学谢某萍取得联系。黄某鑫时不时在谢某萍面前展示伪造的警察证,有时还穿着警察制服,使谢某萍相信他在惠州市公安局上班。黄某鑫谎称他已离婚,而且生活艰难,以博取谢某萍的信任和同情。很快,黄某鑫以其可以利用警察身份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上户口、处理交通违章、花钱贿赂单位领导急需钱用等理由多次向谢某萍借钱。期间,他向谢提供一本伪造的车辆登记本作为抵押。直至2014年5月份,黄某鑫总共拖欠谢某萍60万余元无力偿还。

另一方面,黄某鑫在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用贷款时认识了该保险公司业务员女业务员何某。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黄某鑫向何某提交了一张伪造的警察证复印件和一张加盖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公章的工作证明,使何某相信其为公安局民警。从去年11月份起,黄赞鑫以其升职需要疏通关系急需钱用等理由多次向何某借钱,总共拖欠何某3万余元无力偿还。以此种方式和借口,黄某鑫又骗取另外一人梁某平2万余元无力偿还。

2014年6月13日,黄某鑫被公安干警抓获。昨日,根据惠城区法院的通报,黄某鑫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刑二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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