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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暗器”飞落 楼下路人“惹火”上身

发布时间:2015-01-12 22:26:45
好端端地走在路上,突然天上“啪”的掉下个东西砸在身上,不禁让人吓出一身冷汗。市民周先生就遇到这样窝火的事,被烟头烫伤的周先生事后苦于无法找到“幕后黑手”,事情尚未得到解决。

据周先生反映,1月7日傍晚6时许,当他经过安康社区某居民楼时,突然感觉从天上掉下一个东西,接着他就感到领口脖子处火辣辣地疼,情急之下用手拂开,原来是一个正在燃烧的烟头,当下四周无人,周先生即怀疑是居民楼上有人故意往下扔烟头。气愤的他朝着楼上大声指责,可是楼上静悄悄一片,没有人出来承认扔烟头之举。周先生当即咨询了一位警察的朋友,希望能通过法律揪出“始作俑者”。可是由于取证难度较大,无法辨认是哪一层哪一户所为,脖子被烫得红肿、衣服领口被烫出一个洞的周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那么市民如果遭遇高空抛物而造成身体损伤该如何维权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赵玉宏律师:“因高空抛物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进行证据保全,以证明自己受害的地点、被何物所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他呼吁广大市民,高空抛物从法律和道德上来说都是不允许的,为了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图一时方便进行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淮北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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