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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驾车频酿事故 监管失守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17-02-11 22:31:26

春季学期即将开学,学生出行安全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获悉,自去年以来,该大队辖区共发生6起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两名未成年人死亡,教育深刻。交警调查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监管不力。交警提醒,家长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擅自驾驶机动车,以免产生意外。

三大队大队长赖祖强告诉记者,摩托车、电动车速度较快,青少年年轻气盛,遇到突发情况往往容易慌张,不能果断作出反应,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据悉,从去年到今年年初,三大队辖区共发生6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去年秋季学期开学时,三大队寺山中队民警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查处力度,查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15起,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交通事故发生。

然而,今年又发生两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1月14日晚上8时,兴宾区南泗乡的未成年人谢某、谢某某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南泗乡下莫村路段时,追尾前方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谢某、谢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1月21日,未成年人卢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驶至兴宾区良江镇良江高岭村路段,追尾一辆无号牌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鄢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3日后死亡。事故发生后,卢某驾车逃逸,几天后到交警部门投案。

民警调查发现,家长监管不到位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生的最大原因。未成年人(中学生)的应变能力与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加之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学生为寻求刺激,甚至在驾驶途中互相追逐,这已成为中学生出行的最大安全隐患。民警提醒,家长一定要尽到监管责任,不要给未满16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让孩子开开心心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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