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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上牌 为何商家依旧在售?

发布时间:2015-01-20 11:57:01
日前,颍州晚报曾报道了《四轮电动车,看上去很美》一文,引起不少市民共鸣。

而这类四轮电动车通常冠以“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汽车”等名称。

市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无法上牌,不能上路。只能在公园、景区、工厂厂区等封闭环境下使用

不少市民质疑,既然如此,那么这些公司或门店,为什么还在堂而皇之地对外售卖呢?

生产 虽无汽车生产资质,但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昨日上午,颍州晚报记者以买车为由,走进阜城北京路一家四轮电动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相继为记者介绍了6种不同的车型,车辆的最高时速均在60千米以上。

颍州晚报记者仔细翻阅这些电动车的说明书看到,所谓的“电动汽车”,使用的均为普通铅酸电池,并没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新能源汽车认证。

“我们有产品合格证书,既然国家允许生产,同样也可以销售。”面对颍州晚报记者的疑惑,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辩解称。

随后,颍州晚报记者走访阜城多家四轮电动车销售公司和销售点发现,很多四轮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持有的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由质监部门颁发管理。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需要由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认定并颁发许可证。

“作为特种设备的四轮电动车,允许上市销售,但只能在公园、景区、工厂厂区等封闭环境下使用。”阜城一四轮电动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告诉颍州晚报记者。

他的说法随后得到市交警部门的证实。

销售 有些销售商误导消费者

按照我国现有的产品监管体制,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理。四轮电动车按有关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销售公司为什么还能销售呢?

对于这一问题,几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执法人员称,工商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只能监督电动车销售公司销售的产品是不是合格产品,销售中是不是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对禁止上路的电动车能不能销售,工商部门无权管辖。

据介绍,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四轮电动车,作为一种“特种设备”,只要产品检验合格即可上市销售,但是,销售过程中,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这种四轮电动车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

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销售商不会明确告知消费者这一问题,甚至还会肆意鼓吹“四轮电动车不用上牌”、“不需要驾驶证”等“优势”,误导消费者。

管理 质监、工商、交警等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

从生产到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四轮电动车,傍着“新能源汽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头衔,一路绿灯销售到普通市民,尤其是老年人手中,进而涌上街头,交警部门面临孤军奋战的尴尬。

据阜阳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这些四轮电动车车型与家用轿车相似、时速高、车身重,但相关的技术标准远远低于真正的电动汽车或家用汽车,一旦遭遇突发状况,很难保证司乘人员或行人的安全。

同时,这些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员,很多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甚至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技能培训,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阜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质监、工商、交警等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严管四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四轮电动车带来的诸多问题。 (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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