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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车撞电动车 车上两名初中生遭碾轧致死

发布时间:2015-01-27 16:36:27
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对违反《交通安全法》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将经过路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上的驾驶者和后座者(两人均为未成年初中男生)碾轧身亡的驾驶员辛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捕。办案检察官提醒家长,千万不要让未成年子女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2014年12月20日上午11时许,在老师家补完课后,13岁初中生康同学驾驶电动自行车,并让12岁同学小晨坐后座一起回家。在途经浦东老芦公路与港北路路口时,恰逢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俗称土方车)经过,土方车制动避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正面与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后惯性向南缓慢前行,碾轧倒地的康同学和小晨,并致两人当场死亡。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后确认,土方车司机辛某驾驶经改装的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且载物严重超载的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事故,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已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并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指出,康同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有标志、标线指示的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而造成事故,其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及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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