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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抓青蛙被提起公诉 法院判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5-11-24 10:20:55

“对于野生青蛙的认识,相信大多数群众和被告一样,大多停留在青蛙是益虫,不能随便抓的认识上。殊不知,青蛙对提高农作物产量、促进生态平衡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希望今天的庭审,能让被告人重新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同时也唤醒民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日前,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第七法庭内,武进区检察院公诉人冯伟正在发表公诉意见。

冯伟起诉的是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钱某今年6月抓到黑斑蛙106只、金线蛙8只。公诉人在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便邀请人大代表前来观摩该案庭审。同时,武进区检察院还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这起“因抓青蛙被提起公诉”的案件的审理日期,邀请媒体及市民前来观摩。

庭审当天,5家媒体工作人员、50余名人大代表、30余名自发前来的市民早早就来到了法庭门口等待庭审开始。法庭上,公诉人对非法狩猎罪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并陈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应吸取的教训。公诉人缜密的讯问、清晰的举证、深入浅出的论证让在场群众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最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钱某罚金5000元,被其抓获的青蛙也全部放生。

“在我们乡下,抓田鸡的大有人在,家里饭桌上、饭店酒席上,吃田鸡肉的比比皆是,真没想到青蛙对生态环境这么重要。我们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宣传。”庭审一结束,一家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小张感慨道。

2013年以来,武进区检察院已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8件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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