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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施工没放警示牌小孩磕破脸 物业:施工方的事

发布时间:2016-05-17 01:51:30

事发地点补放了几个警示锥

事发地点补放了几个警示锥

“14号晚上9点多我突然接到孩子外婆的电话,说孩子掉进坑了,就马上下楼去找孩子。”谢先生说,当天下午阳阳外婆带着他还去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叔叔家玩,去的时候走的是地下通道,并不知道路上面在施工。晚上9点多要回家的时候孩子跑在前面,姥姥走在后面,一个不小心就掉进了坑里。

当谢先生见到儿子时,儿子满脸是血,大坑周边的地面上还沾有血迹,看到孩子那样他简直是心如刀绞,马上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最后在医院折腾了很长时间让医生缝了七针才回到家。

“这么大的坑在路上,难道不需要立个警示牌吗?路灯又这么暗。”15日早上,谢先生找到了小区物业质问,一名物业人员却称是施工方的事,物业不能负责。谢先生很生气,他觉得物业是在推卸责任,因为工程是物业负责的,施工方也是物业叫来的,责任肯定由物业来负。

当天,记者去到了物业管理处,一名庾姓主管告诉记者,大坑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时留下的,本来是要放置警示牌的,可能是因为施工途中遇到下雨的关系工人没有来得及放。对于小孩跌进大坑磕破脸的事,庾主管称因为周末物业经理不上班,所以暂时不能给业主谢先生一个明确答复,等周一领导上班后会针对此事开会,相信到时就会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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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小区施工的过程中在人行道上挖出了一个大坑,4岁小男孩阳阳路过的时候不慎跌进坑里面磕破了脸。阳阳爸爸既心疼又生气:小区路灯太暗不说了,那么大个坑怎么也不立个警示牌?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高磊盈 文/摄)小区施工的过程中在人行道上挖出了一个大坑,4岁小男孩阳阳路过的时候不慎跌进坑里面磕破了脸。阳阳爸爸既心疼又生气:小区路灯太暗不说了,那么大个坑怎么也不立个警示牌?

磕破脸的阳阳

磕破脸的阳阳

15日中午,记者去到了位于清秀路的桂林郡小区。在103号楼前的路面上,看到了一个5米长1米宽的大坑,坑里当时积满了水。大坑的周边还摆放了几个警示锥。

跌进坑里的小男孩阳阳的爸爸谢先生告诉记者,14日晚上孩子出事的时候大坑旁边是没有警示锥的,虽然不远处有一个路灯,但光线非常暗,基本上看不到路面。从谢先生提供的一个事发当晚的视频中,记者也能看到大坑的周边确实没有立警示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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