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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告官去年再创新高 市高院发布行政案件白皮书

发布时间:2016-05-20 18:59:02

昨日,重庆市高院发布“民告官”2015年度行政案件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数据显示,我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不断增长,败诉主要原因为适用法律错误。据了解,市高院昨日发布了两起“民告官”案例,有相同处:看似执法部门有理,但因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出了问题,结果遭遇民告官,一告一个准。

公立医院招聘驾驶员 人社局拒绝公开信息

事业单位永川中医院招司机,市民梅某落选,怀疑被关系户顶脱,要求永川区人社局公布上榜者身份信息,后者以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梅某将永川区人社局告上法庭。

2014年7月4日,梅某向永川区人社局提交申请,要求公开2013年永川区中医院驾驶员岗位被录取者邓某的参考资格审查资料信息。永川区人社局答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的规定,经书面征求邓某本人意见,不同意公开,故无法提供。

市五中院审理认为,当被招录者的隐私权与竞争权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发生冲突时,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比例原则,以被招录者让渡部分个人信息的方式,优先保护较大利益的知情权、监督权。

法院判决撤销永川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公开答复,责令其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法官说法

二审判决确立的个人隐私与涉及公共利益的知情权相冲突时的处理规则,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公众监督,才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

车主还未放弃申辩 运管提前罚3万元

一名私家车主送朋友走亲戚,收了点油钱,被运管人员抓现行。云阳县运管所在车主未明确放弃申诉、听证等权利前,匆忙作出3万元处罚,市二中院终审判运管所败诉。

2014年1月22日,彭某驾驶长安牌自用车接刘某等5人上车。云阳县运管所人员将车拦下,以涉嫌非法营运扣车,时间为1月22日至2月22日。2月20日,云阳县运管所向彭某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彭某于2月26日收到该告知书。2月23日,云阳县运管所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对彭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万元。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云阳县运管所在对彭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前,虽然于2月20日向彭某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但彭某2月26日才收到该告知书。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规定的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期间内,彭某尚未明确表示放弃相关权利之前,云阳县运管所即作出给予彭某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系程序违法。

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云阳县运管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该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法官说法

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对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等程序性权利不够重视,从而导致其行政行为违法或被撤销。

五大领域继续位居榜首

市高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273件,同比增长85.2%,成为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以来年新收案数量及同比增幅的最高值。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公安四大传统领域仍是行政纠纷高发领域。

黄明耀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在1539案中发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除尚未开庭或庭前协调撤诉案件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26案,出现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巴南区政府区长李刚等行政机关一把手积极出庭应诉的可喜现象。但也有遗憾,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案件有492案。

黄明耀介绍,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仍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城建、民政、公安五大传统领域。而行政机关败诉原因主要是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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