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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新政过渡1年 10个试点城市监管要求暂时回归新政前

发布时间:2016-05-26 09:57:28

东方网5月26日消息:海关总署24日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设1年过渡期,期间在试点城市继续按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至2017年5月11日。

《通知》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及,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4月8日实施以来,引发电商企业热议。其中,争议最大的,并非取消“免税”,而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以及“正面清单”备注中,针对化妆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的相关要求。新政被解读为让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退回一般贸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的要求,则被解读为断了中小商家的生机。

其间,财政部领衔的监管部门虽然两度出台松绑措施,包括扩大正面清单覆盖面,放宽部分产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注册要求,但不少商家的感受仍然是难以承受。

如今,暂缓期政策暂时废止了上述两项争议措施,让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业内人士分析,过渡期政策到期后,应该会综合评估这一年的调整效果,再相应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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