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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民卖车没过户 70多次违法难追究

发布时间:2016-05-26 13:58:19

旧车已经出售,也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由于未过户,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在自己名下,市民李先生为此烦恼不已。

市民:卖旧车未过户留隐患

5月24日,市民李先生说,他有一辆三菱汽车,开了多年,2014年6月22日,他以3.8万元的价格将这辆车卖给了陈仓区广汽三菱明臻店,也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

李先生说:“我当时提出过户,4S店工作人员解释说把旧车卖了才能过户,等卖掉后再过户不迟。”之后李先生打电话询问4S店,负责人说通过李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已经对李先生的旧车进行了过户。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先生就再没有管此事。

直到今年3月,宝鸡市车管所告诉李先生他名下有辆车没有经过年审,并且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李先生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旧车根本就没有过户。经查询,从2014年下半年到今年,这辆车一共产生70多个交通违法,并且今年没有审验,而这些全都记在了李先生名下。

李先生便向金台区交警大队报了警,警方出面后将车子进行暂扣。之后,李先生又去找4S店,但店里的设施、车辆已经搬走了。打电话、发短信给4S店负责人,也没有得到过回复。

4S店:好久未营业 老板不在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陈仓区南环路上的这家三菱汽车4S店,空荡荡的展厅明显已经不再营业。

该店一位工作人员说,老板不在,他只是负责看管店铺,4S店由于经营不善,已经好久没营业了,处于半倒闭状态,而李先生旧车为啥未过户一事他也不清楚。

多方联系该4S店负责人未果后,李先生说,幸亏他及时报警,交警查扣了车辆,不然发生交通事故也得算在他的身上。

律师:4S店应承担责任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东说,李先生这件事,旧车未过户所产生的违法应该由4S店承担,因为4S店有违约责任,但4S店已经关门,李先生应该到当地的工商局查一下4S店的工商登记,看是否还在经营,是否注销。如果没有注销说明还有资产,可以拿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起诉4S店。

陈维东同事表示,这件事情中李先生没有及时督促、没有现场进行过户,同样存在问题。提醒广大群众以后在涉及过户等问题时,应本人到场及时督促,以免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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