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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抽检桶装水 企业1年内抽检不合格3次将被吊证

发布时间:2016-05-31 18:28:48

桶装饮用水一年内监督抽检不合格三次

生产企业将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南国都市报5月30日讯(记者 蒙健)为了确保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5月13日,省食药监局印发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不合格桶装饮用水继续生产的通知》,自5月26日起,我省将全面组织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治理工作。南国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一年内三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将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据介绍,针对部分市县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至今未达到《瓶桶装饮用水生产操作规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以及一些瓶桶装饮用水产品仍存在抽检不合格现象,我省食药监部门早在今年5月17日前,已完成对2015年抽检不合格的瓶桶装饮用水企业的抽样工作,并将样品送至省食检中心检验,重点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记者了解到,对抽检不合格的,将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据《食品安全法》从重处罚,对一年内三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于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到期换证的企业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换、发证;对生产条件不符合《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的企业,不允许其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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