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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批准陈帅为革命烈士 省公安厅党委为他追记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6-06-03 07:46:54

快报讯(通讯员陈家波记者严君臣)昨天上午10时整,天空有些阴沉,陈帅烈士追悼会在启东殡仪馆举行。前来吊唁的群众挤满了广场,他们中有烈士亲属和家乡群众代表、机关企事业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及学校学生代表,约1500人的追悼会整整持续了1个半小时。陈帅烈士深入爆炸现场疏散群众的英勇事迹感动了全国人民,网民们纷纷在微信、微博上吊唁“逆行英雄”——陈帅。

5月31日下午,启东市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锂电池存放仓库发生爆炸。在接到报警后,启东消防大队迅速出动22名消防官兵和4台消防车辆前往处置。在消防官兵进入仓库三楼侦察、组织疏散人员时,存放的大量锂电池突然发生爆炸,身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的陈帅英勇负伤,经启东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56分壮烈牺牲,年仅31岁。

陈帅同志牺牲后,各级党委和领导对陈帅烈士的英勇牺牲表示沉痛哀悼,高度肯定和褒扬陈帅烈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专门作出批示:设法请最强医务力量救治受伤人员,向英勇牺牲的消防官兵亲属表示亲切慰问。6月1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陈帅同志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党委为陈帅烈士追记二等功,并追授“消防勇士”称号,省消防总队党委追认陈帅烈士为“优秀共产党员”。

此外,上海、广东、河北消防总队纷纷发来唁电,多家新闻媒体对陈帅烈士的英勇事迹进行了集中报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也纷纷通过各种方式,自发向陈帅烈士表示沉痛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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