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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村干部跑到邻村村口拦车收费 明知不合法

发布时间:2016-06-09 04:03:08

汝州村干部跑到邻村村口拦车收费 明知不合法

在这个路口,两个村因为路权等问题产生纠纷。

□记者李春特约通讯员杨增强文图

本报讯最近,汝州市纸坊镇车渠村村民向记者反映,称邻村苏楼村部分村干部竟跑到他们村村口拦路收取大货车费用,给该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群众意见很大。

6月7日上午,记者致电涉事方苏楼村村主任赵杰,其回应称村里之所以在路口收费,主要的目的是阻止对方村民收费。

  投诉|邻村村干部跑到俺村村口拦路收费

在纸坊镇车渠村一条村道与洛界路交叉口,该村村民提起邻村苏楼村部分干部在此收费时,显得相当激动。

村民称,他们村边的这条南北道路是车渠村的生产道,与苏楼村没有任何牵扯,但苏楼村部分干部一个月前开始在此向过往的大货车收费,“每辆重型车收三十五十元不等”。

村民告诉记者,由于这些人拦路收费,造成道路堵塞,给村里的麦收及蔬菜外运造成一定影响。

“这条路原来坑洼不平,是我们集资修的,没想到苏楼村说这条路也有他们的路权,你说气人不?”村民气愤地说。

采访中,村民称,因为对方拦路收费,他们曾与对方发生争执,“但对方态度很不友好,还想动手打人!”

  涉事方回应|收费主要目的是制止对方收费

针对车渠村村民的反映,6月7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苏楼村村委会主任赵杰。

赵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之所以在这里收费,主要目的是制止车渠村部分村民拦车收费。

赵杰说,这条村道除了车渠村,也有苏楼村的路权。“几年前,我们修路,车渠村部分村民拦路收费。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没能有效制止。三年来,他们经常在此收费,为了制止对方收费,我们不得已也开始收费,但收费时间并不长。”对于车渠村村民反映收费严重影响该村的生产、生活,赵杰称“这是不可能的”。

赵杰坦言,不管路权归谁,但双方拦路收费都不合法。“我们收费,还有一个直接原因,是不少运砂石的大货车经常从苏楼村过往,将路面搞得很脏,并且还把道路边的花池撞坏,影响苏楼村的卫生创建工作。收费是用来清扫街道和修复花池的。”

“你们有没有与对方协商?”“对方是村民,没办法沟通。我们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赵杰说,他们收费,对方也想动手打人。如果对方停止收费,他们也将不再继续收费。只要有人出面将该村街道进行清扫,并将花池修复就可以。

  说法|交管部门有权制止并处罚

对于此事,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程建国律师认为:两村村民在公路上私自收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如果见到一方违法未予以制止,并采取“以非法对抗非法的行为”更是不可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而在第五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范围,即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针对违反公路法的行为,在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八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因此针对村民违法拦路收费的行为,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针对村民们反映的道路系集资修建,出现车辆损坏道路的行为,如确系车辆损坏,村民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或者向当地政府反映由政府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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