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云南新闻

昆明下月起电子眼和记录仪齐盯“四类”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6-10-01 22:13:38

10月为宣传教育期只通知不处罚,11月起开始严处

昨日,昆明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报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交警部门将于10月1日起采用两种方式,对“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查处。

 昆明下月起电子眼和记录仪齐盯“四类”交通违法

除利用路口及路段上的“电子监控卡口”“高清摄像头”等电子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对市区道路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外,昆明交警将向公交车发放行车记录仪,由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然后交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首批公交抓拍系统将安装在116路(眠山至南屏街西口)公交车;十一之后,系统将在各条线路的公交车辆上安装。

据了解,为让广大公众知晓这一管理措施,在措施实施后的一个月内(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教育期,在此期间电子眼抓拍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从11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云南信息报记者 冯蔚)

  • 上一篇: 昆明市全市启动 “向国旗敬礼”活动
  • 下一篇: 在米线汤里添加罂粟壳 店老板获刑8个月停业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