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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好心借手机反被骗

发布时间:2016-10-02 01:52:06

手机没电了,向陌生人借手机打个电话再正常不过,可谁成想,借手机的人竟大摇大摆地把手机偷走!今年一月,王强(化名)和李力(化名)同在铁西民生西路一家饭店吃饭,李力手机没电了,就向王强借手机打电话。可李力打完电话却没有归还手机,而是把手机关机带走,并低价卖给了一家手机收购店。昨天记者了解到,近日,铁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偷手机的李力和收购手机的手机店老板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今年1月27日,王强在铁西一家饺子馆吃饭。就在吃饭期间,同在饭店二楼吃饭的李力凑了过来。李力自称手机没电了,恰巧又有要紧事得打个电话,希望借王强的手机用一下。王强并没在意,借手机就当助人为乐了,便把价值7980元的手机借给了李力。李力拿过手机拨打电话,一边使用手机一边往楼下走。王强以为李力是嫌楼上吵,找个安静的地方打电话。可数十分钟过去了,也不见李力回来。这时,王强才意识到手机被李力骗走了。王强赶紧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但此时手机已经关机了,王强立即报警。一个半月后,李力在辽阳被抓获,但手机已经不在了。原来,事发当天李力是临时起意,欲将手机拿走换钱花,很快他就把手机以4700元的价格卖给了在铁东区五一路开手机收购店的陈明(化名)。

铁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明在未对手机来源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相关法律,被告人李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陈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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