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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空壳公司诈骗巨款 三人涉嫌合同诈骗被诉

发布时间:2014-12-22 16:17:31
无资质、无资金和资产,却采用虚假出资的方式成立空壳公司,与他人签订协议,骗取他人的巨额“融资款”。近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等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查,陈某、李某、刘某三人在无自有资金和资产、无巨额融资能力、不具备基础设施特许权及高速公路投资人条件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采取虚假出资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制造公司有实力的假象、虚构能够取得工程项目等事实,制作并使用虚假的文件以合作运作项目为名与他人签订合作协议,骗取他人的巨额垫付“融资款”、预交工程保证金共计人民币610万元。目前,三人均已被逮捕,等待禹会区法院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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