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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决定依法再审聂树斌案:死刑日期未造假 刑讯逼供没证据

发布时间:2016-06-09 10:54:38

最高法决定依法再审聂树斌案:死刑日期未造假 刑讯逼供没证据

图片说明:聂树斌。

最高法决定依法再审聂树斌案:死刑日期未造假 刑讯逼供没证据

图片说明: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报》刊发的“聂树斌案”报道。

记者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据了解,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以(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树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某丧葬费及其他费用两千元。宣判后,聂树斌不服,以是初犯、认罪态度好、量刑太重为由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某也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部分维持一审判决。同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决定将该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未发现聂树斌曾遭刑讯逼供的证据

各界高度关注的聂树斌案8日迎来重要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从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复查到得出结论,为何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

记者:律师曾在听证会上对聂树斌行刑时间、上诉状落款日期等提出了疑问,对这些问题是否已有结论?

山东高院:聂树斌执行死刑的具体时间及程序不是影响原审判决定罪量刑的事实,但所谓的“雪地行刑”牵涉司法公信。

经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卷宗中聂树斌执行死刑验明正身笔录载明,聂树斌系1995年4月 27日被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现场照片拍摄于石家庄市滹沱河刑场,照片中显示的不是雪地,而是沙地。

合议庭向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调取了原石家庄市看守所1995年4月27日的值班日记,证明该所当日有数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其中包括聂树斌。

如前所述,我们已经查明确证聂树斌是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聂树斌上诉状的落款日期应属笔误。

记者:律师提供了多份指证聂树斌受到刑讯逼供的线索,对此查证情况如何?

山东高院:从复查情况看,聂树斌自己在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均没有讲过刑讯逼供问题,也没有发现刑讯逼供的证据。在聂树斌案复查期间,有关聂树斌被刑讯的线索主要有三条。我们对这三条线索都进行了核查。

一是据聂树斌的母亲讲,她听聂树斌的辩护人张景和说过聂哭诉承认有罪是被打的。

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期间,张景和证称他没有对张焕枝讲过聂哭诉被刑讯的话,他观察认为聂树斌智力正常,未见其身上有伤,聂树斌也未向他反映被刑讯逼供的情况。我院复查期间,经了解,张景和因脑中风丧失语言功能,无法作证。

二是申诉代理律师提供的河北省保定监狱服刑罪犯纪会谦证称,他与聂树斌同监室羁押,挨着铺位睡觉,经常聊天,看到聂身上有伤,听聂讲被刑讯逼供。

经我院调取聂树斌和纪会谦在石家庄市看守所羁押原始记录,证实纪会谦与聂树斌在不同监室羁押。纪会谦指称聂树斌被刑讯,无证据证明。

三是申诉代理律师向我院提供若干片段视频资料,称该视频资料是从某教授处获得,内容是一名男子自称与聂树斌关在一个号里,看到聂树斌身上有伤,哭诉被刑讯。

经我院调查确认,该男子系李某某。经调取李某某在石家庄市看守所羁押原始记录,证实李某某与聂树斌在不同监室羁押。我院直接向李某某本人调查取证时,李某某称视频资料中他与某教授是朋友间的闲聊,并不认识聂树斌,所说的话都是瞎吹的,并称某教授提交视频资料未经其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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