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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各镇村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

发布时间:2016-07-07 03:10:10

海口各镇村将配备保洁员清理村街巷道。 记者 李传华 摄

海口网7月6日消息(记者李传华 实习生宋文方 特约记者刘波)“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在5日召开的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议上,市环卫局局长刘建表示,我市下一步将全面按照海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的相关标准,抓好农村垃圾治理。

500人配1名保洁员

据统计,目前我市农村现有保洁人员2033名,还没有做到每个自然村都配有一名保洁员。因此,各镇、村要按照市里规定的“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要求,补充配齐保洁人员。

同时,要加强保洁人员的管理,对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的保洁员要坚决撤换。农村的垃圾收运工作要形成固定的收运时间和收运模式。

连续三个月开展环境整治

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治乱、治脏”为抓手,把清理村庄乱搭乱建、集镇街道占道经营等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刘建表示,我市将对照《海南省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规定的标准要求,加大农村卫生保洁力度。总的要求是:镇(墟)街道、村庄道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头、公路道路两侧等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污染现象;江河、海岸等水面无垃圾飘浮物,岸坡干净。各区、镇要结合“双创”正在开展的清理卫生死角行动,从现在起连续三个月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促进镇容村貌有较大的改变,环境更加优化美化。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据介绍,我市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今后每个区要指定一个镇,每个镇要推举出若干个村(最好是连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财政将给予经费补助。

镇、村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里规定的“A类、B类、C类”的分类办法进行(即:A类可以就地再利用处理的;B类可回收利用的;C类不能再利用进焚烧厂无害化处理的)。各镇、村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鼓励和大胆使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今后将加强垃圾收集站、垃圾桶、运输车辆的保洁和维修保养,确保环卫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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